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玄武区是江苏省南京市的中心城区,是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之一,国家重要的科研、电子、信息、文化、商务中心,华东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,南京市委、市政府及军队机关所在地。 玄武区因玄武湖而得名,源于民国时期的城北东区,因总统府所在地,也称为第一区,是中华民国政治中心所在。玄武区曾是东吴、东晋和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等六朝宫阙的所在地,明朝紫禁城、太平天国天王府、中华民国总统府也在玄武区内。境内人文荟萃,古迹众多,风光秀丽,有雄伟洁白的中山陵、松涛万顷的紫金山、芳菲四季的玄武湖、历经风霜的明城墙,具有融山、水、城、林于一体的独特风貌,是南京旅游景点最集中的地区之一。